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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大竹一小区物业发出12.7万元“红包” 一场基层治理革新正在达州展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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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大竹一小区物业发出12.7万元“红包” 一场基层治理革新正在达州展开

四川大竹一小区物业发出12.7万元“红包” 一场基层治理革新正在达州展开

前不久,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东方(dōngfāng)家园龙城小区的业主排起长队,到物业办公室签字领“红包”。该小区物业共计发放12.71万元公共收益,惠及(huìjí)3967户(hù)业主。截至5月底,达州市共规范物业小区公共收益458.75万元,惠及20.48万户居民(jūmín)。 大竹东方家园龙城小区业主排队(páiduì)领取公共收益款。龚晓勇 摄 公共收益(shōuyì)(shōuyì)从“账面数字”变为“兜里实惠(shíhuì)”,背后是达州正在展开的一场基层治理革新探索。在连续三年开展物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(zhěngzhì)工作的基础上,3月以来,达州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,“侵占业主公共收益”被纳入重点整治范围。 困局:“糊涂账”里的民生痛点(tòngdiǎn) “物业公司(wùyègōngsī)发出通知后,业主(yèzhǔ)群里闹麻了,好多人不相信。不一会儿,物业办公室就被围得水泄不通。”大竹县东方家园龙城小区的业主李女士,至今记得排队(páiduì)“领红包”的热闹场景。那天,她(tā)排队10多分钟,领到32元现金红包。 “钱(qián)不多,但(dàn)这是我们小区首次分红,资金主要(yào)来源于小区广告费(guǎnggàofèi)、停车位费等公共收益。”小区业委会成员李先生介绍,以前他们知道这些钱是存在的,但看不见,更摸不着,“物业总说要贴补运营成本、支付维修费,可账目从来不公开,业主被蒙在鼓里。” 李先生所说的(de)情况,是(shì)达州市众多住宅小区的缩影。今年以来,不少业主开始意识到,自己所在小区的公共收益(shōuyì)(包括(bāokuò)电梯广告、公共场地租金、临时停车费(tíngchēfèi)、配套设施经营收益等),是一本“糊涂账”——物业公司将公共收益视为“私产”,或只给业委会“通气”,普遍存在不透明的问题,矛盾纠纷层出不穷。 “信息不对称且监管(jiānguǎn)不到位,是主要原因。”达州市住建局房地产业市场监管科工作人员坦言,他们今年接到的(de)该类投诉线索不少,关于(guānyú)公共收益的投诉量同比增长超20%,一度成为社区矛盾的焦点。为此(wèicǐ),他们直击民生痛点,加大了物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力度。 “公共收益资金乱象的背后,是行业监管穿透力不足、违规行为发现难、执法震慑力薄弱的多重症结。”大竹县纪委监委(jiānwěi)相关负责人分析称,这暴露出监管部门存在不同程度的监督缺位,管理机制(guǎnlǐjīzhì)上也存在漏洞,单靠一个(yígè)部门单打独斗,难以(nányǐ)在“全链条”上实施精准打击。 破局:制度织就(zhījiù)透明“防护网” 面对积弊,达州市没有采取“头痛医头”的(de)局部整治,而是由市(yóushì)纪委监委牵头,联合住建、城管、公安等部门打出(dǎchū)“组合拳”,从制度根源着手,构建“不能腐、不能占、看得清”的长效机制。 机制的核心举措,是出台并严格执行《达州市进一步规范物业小区公共收益(shōuyì)管理的指导意见》。文件明确规定:所有公共收益必须单独核算、专户管理。要求收益必须存入以物业服务区域名称(míngchēng)或业主大会名义(míngyì)设立的银行专户,而且规定了公共收益的划转(huàzhuǎn)比例和时间节点,确保收益及时(jíshí)、足额进入专户,杜绝物业拖延或截留。 公共收益是业主(yèzhǔ)的集体资产,为落实好业主的决定权,达州构建了严格(yángé)的决策使用程序。无论是公共收益的使用方向(如用于小区维修、更新改造,或特定情况下的盈余分配),还是具体支出计划,均需严格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278条规定,必须经“专有部分面积占(zhàn)比(bǐ)三分之二(sānfēnzhīèr)以上且业主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”的业主参与表决,并获得(huòdé)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及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(tóngyì)。 过程监督同样重要。为此,达州建立了“审计+公示”双轨并进(bìngjìn)的监督渠道。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每季度(或至少每半年)将公共收益(shōuyì)的详细收支(shōuzhī)情况,在小区显著(xiǎnzhù)位置进行不少于30日的公示,在业主群等线上平台(píngtái)同步公开。同时建立公共收益账目抽查与第三方审计机制,审计结果同样及时向全体业主公开,彻底打破信息壁垒。 探索:典型案例(ànlì)照亮治理新路 制度的生命力在实践中焕发光彩。达州(dázhōu)的几个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政策(zhèngcè)落实的多维度创新。 大竹县东方家园(jiāyuán)龙城小区的12.71万元分红并非偶然,因为该小区是县纪委监委(jiānwěi)牵头专项整治行动的突破点。2024年底,“拉网式(lāwǎngshì)”排查审计发现问题(wèntí)后,督查组立即要求物业公司整改,并要求县住建局开展业务指导,引导业主参与全程监督。这套从问题发现到闭环整改再到流程(liúchéng)公开的实践,成为大竹县乃至达州市推广“专户管理、流程规范”的生动(shēngdòng)样本。 达州主城区(zhǔchéngqū)的上观南城小区(xiǎoqū),做法则体现了党建引领下的多元共治。在街道党工委的指导下,该小区物业公司(wùyègōngsī)党支部创新建立“党支部+业委会+物业公司”三方联动议事机制。在清理历年公共(gōnggòng)收益时,业委会成员(含党员业主代表)与物业公司共同盘点,发现游泳池租金(zūjīn)、小区多处广告位收入等累积余额达60余万元。这笔钱如何使用?物业党支部主动协调,由(yóu)业委会组织召开业主代表大会(在表决(biǎojué)人数符合(fúhé)法定(fǎdìng)要求基础上),提出分配方案并经法定程序表决通过。最终,业主们不仅喜提现金分红,更见证了公共收益从“说不清”到“看得见、管得住、用得好”的转变。 达州上观南城小区公共收益(shōuyì)分红。受访者供图 同样在达州主城区,御景上城小区(xiǎoqū)则走了另外一条路。该小区过去因(yīn)公共收益不透明、物业服务差(垃圾清运不及时、公共设施损坏久未修)等问题,业主群情激愤,物业费缴费(jiǎofèi)率一度低至40%,原有的(de)物业公司被迫撤离(chèlí)。在街道和住建部门的督导下,新入驻的物业公司率先(shuàixiān)公开前期(qiánqī)清查的公共收益账目,并立即着手用部分收益清理了堆积垃圾、修复了破损设施,业委会也严格履行监督职责,迅速扭转了小区氛围。短短半年,业主缴费率飙升至92%。 上述这些实践,揭示了摆脱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困境的(de)路径:以严密的制度筑牢权力边界,以刚性(gāngxìng)的监督守护(shǒuhù)运行透明,最终将改革的暖意转化为民生的真实获得感。 物业企业侵占公共收益(shōuyì)是违法的 “物业企业或业委会(yèwěihuì)侵占、挪用或私吞公共收益,是违法行为。”四川省律师协会维权(wéiquán)委律师冯骏提醒,在这种情况下,物业公司或业委会不仅要向(xiàng)业主返还(hái)侵占的公共收益及资金占用损失,还将受到行政处罚,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。 依据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及地方条例(如《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》),挪用公共收益的可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罚款,并(bìng)没收违法所得;成都(chéngdū)、郑州等地规定,物业未公示收益或擅自经营,最高可罚10万元。若物业人员或业委会成员侵吞(qīntūn)收益数额较大(如广元某业委会主任侵占36万元),可判处有期徒刑(yǒuqītúxíng)并处罚金。 另外,业主依法对公共收益有知情权、监督权和(hé)收益所有权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282条,公共收益扣除合理成本后归全体业主所有;收益优先补充维修基金,剩余部分由业主大会(yèzhǔdàhuì)决定用途(如分红、设施改造等)。若权益受到(shòudào)损害,业主有权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权(wéiquán),还(hái)可向主管部门举报,要求依法追回收益并主张对侵权方进行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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